1.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按照“股权转让书据”交纳印花税。2007年5月30日,该税率已经由1‰调整为3‰.
2.,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即除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以外的股权转让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外商投资者境内企业股权境外交易也应缴纳印花税。
二、个人股权转让印花税扣缴义务人是谁
股权转让的扣缴义务人是受让方。《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依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应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如企业为员工代扣工资个人所得税,企业就是扣缴义务人。
三、股权转让印花税纳税地点
印花税缴纳地点,没有明确规定。法律快车提醒您,实际操作上,是由合同持有双方(转让方、受让方)分别向各自主管税务机关缴纳。个别情况下,税务机关可以要求其中一方对另一方代扣代缴,或由第三方统一代扣代缴。转让所得由转让方向主管税务局机关缴纳。个别情况下,可以由被转让人代扣代缴,或由第三方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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