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二)软件的鉴别材料;
(三)相关的证明文件。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2002)》
第九条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二)软件的鉴别材料;
(三)相关的证明文件。
第十条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
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
软件著作权登记意义:
1、作为税收减免的依据
2、作为法律重点保护的依据
3、作为技术出资入股
4、作为申请科技成果的依据
5、公司破产后的有形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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