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兴隆法庭通过耐心辩法析理,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当庭调解化干戈,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王某在经营货车运输期间,多次应李某请求为社旗某公司提供砂石料。经核算,李某、社旗某公司下欠王某砂石料款4.89万元。后王某经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社旗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吴志浩对案件仔细分析,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较小,存在调解的可能。为尽快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希望调解结案,但由于双方意见不同,僵持不下。开庭当天,承办法官仍秉持着调解为主的工作理念,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被告表示因资金紧张,欠款一次性给付着实困难。在清楚双方症结后,承办法官耐心从合作初衷出发,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承办法官反复沟通和耐心细致地做工作,最终双方对还款金额及还款时间达成一致意见,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社旗法院将继续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让每一起纠纷找到最合适的解决方式,有效提高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供稿:社旗法院 焦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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