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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狗人士请注意:违规养犬处罚标准需牢记
2020-07-22 13:46:42   来源:爱萌宠的大表姐头条号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近日,中国动物保护措施迎来了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深圳成为中国内地第一个明文禁食猫狗肉的城市,该消息获得了大量动物保护团体和爱宠人士的称赞。而在以猫狗为代表的陪伴动物受到越来越多保护的同时,政府也在加强对于养宠人士行为的规范。

进入春季以来,全国各地多个地方展开了针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集中整治,深圳、郑州、衡水等地已经展开执法行动,秦皇岛、佛山等地也陆续通过了养犬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

那么,什么样的行为会被罚呢?

不办狗证

狗证是证明狗狗身份的法定证件的俗称,目前全国大量城市都启动了

养犬登记制度和年检制度,养犬人士应及时帮助爱犬办理狗证。目前,部分城市已经上线了微信小程序,大家可以搜搜看自己所在地是否有相应的线上服务。

对于无证养犬,各地的处罚力度不同,北上广深的处罚力度均较大。

◇ 北京:依据《北京市养犬暂行管理办法》,“对违反本办法养犬的,由区、县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处以五十元以下的罚款,并将其所养之犬捕杀。”

◇ 上海:依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对未办理养犬登记和年检的养犬个人或者单位,应当责令7日内限期改正,并制作《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告知该养犬个人或者单位。逾期未改正的,按照《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处以相应罚款,并责令3日内限期改正,逾期仍拒不改正的,收容犬只。”

◇ 广州:根据《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未申请养犬登记的,由公安机关扣押犬只,责令三日内申请办理登记,可以对单位处每只犬五千元罚款,对个人处每只犬二千元罚款;逾期不申请补办的,没收犬只。”

◇ 深圳:依据《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对于无证养犬的要求限期办理养犬登记,并处以500元罚款,逾期未补办登记的处以2000元罚款并没收犬只。”

遛狗不拴绳、散养犬只

很多养犬人士认为自己家的狗狗非常乖巧不会咬人,不想使用狗绳限制狗狗自由。但实际上,遛狗时遇到的路人有些对狗狗抗拒害怕,很容易因惊吓导致意外。因此遛狗时拉好手中的绳子,不仅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冲突,同时也是对狗狗安全的一种保障。

对此,各地养犬管理条例也是有明确规定的。

◇ 北京:《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要求,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携犬人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并应当避让老、残、幼、孕特殊人群。对于违反此项规定携犬外出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并可对单位处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犬,吊销养犬登记证。

◇ 深圳:根据《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对于散养犬只、遛狗不牵绳的予以500元罚款。

除了一线城市外,越来越多的城市也将文明养犬行为列入法规当中。如,山东滨州出台的《滨州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规定,携犬出户不按规定使用犬绳、犬链牵领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罚款。

犬只随地便溺、不及时清理犬粪

为了避免狗狗在家里大小便,许多养狗的人会带着自家狗狗外出排便,但如果不能及时清理就会给环境带来不小的负担。

据统计,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的现象是多地市民投诉最多的不文明养犬行为之一。当下多地针对不文明养犬的查处行动都已展开。

如,深圳“睦犬九号”统一执法日行动当日,全市共依法查处遛狗不牵绳、犬只随地便溺等不文明养犬行为196宗,查处无证犬只30宗,立案处罚18宗,当天罚款6500元;河北衡水、山东济宁等地对养犬人携带犬只外出未及时清除粪便且拒不改正的行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此外各地查处的不文明养犬行为还涉及违规饲养烈性犬、超规大型犬;携大型犬出户未佩戴嘴套(笼);犬吠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或者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等。

总体而言,尽管当下多地相关部门对于养犬行为的整治力度较大,但针对的都是不规范、不文明的养犬行为,其目的也是为了更好维护社会环境,为人类和狗狗和谐相处创造更好的条件。因此,家有狗狗的小伙伴们还是要多多了解当地的相关条例,尽量避免无意中违反规定的情况发生。

关键词: 养犬 处罚


[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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