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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让员工签奋斗者协议 以奋斗者之名实行压榨者之行
2020-09-07 08:50:48   来源:丁路遥 企鹅号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近日,成都某公司要求员工自愿签署奋斗者协议的事情引起了网络热议。

协议的内容包括“公司奋斗者”需自愿加班,放弃带薪休假,放弃加班费,自己能力不足时接受公司淘汰,并承诺不与公司产生法律纠纷等。

该公司的某位王姓领导还回应称:“作为公司员工,可能个人看法不一样,这是两厢情愿的,我觉得适合我、我认可的话,我可以签字,这个是自愿的。”

有网友看到上述内容以后,惊呼:“我的天,好事全让公司给占完了?”

我觉得换了一个正常人,也都会有类似的想法。

首先,这份所谓的“奋斗者协议”中,没有看到一点“奋斗”,通篇都是“吃人”的感觉。

员工自愿加班,还要放弃年休假、加班费,被公司淘汰还不能诉诸法律?这都是什么样无理奇葩的要求!每一句话都是违反劳动法规定,赤裸裸的霸王条款!

想到前阵子椰树公司招聘员工,在职位说明上要求应聘者抵押房产,也是一个性质。

这些要求都透露着企业雇主强势、不尊重员工的理念。

坦率地说,这种“奋斗者协议”即便员工和你签了,也没有实质性的法律效应,因为当某些条款本身就违背劳动法的时候,条款就是无效的。

其次,站在企业管理者的角度,你想让员工努力奋斗,绝对不是靠一纸协议来约束,应该用良好的待遇、人性化的管理、充满希望的职业发展前景来激励他们才是。

中国有句老古话:强扭的瓜不甜。

管理者越是用这种压迫性和限制性的手段促使员工奋斗,就越得不到员工的认同,即使有人迫于工作需要签署了类似的协议,恐怕内心也一万个不情愿,但凡以后有了更好的机会,恐怕也会毫不犹豫离开这样的公司。

从雇主和员工的关系本质来看,双方一个提供劳动,一个提供报酬,本应是平等合作的关系,但这家公司显然没有把员工当人来看,更像是赚钱的机器。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个道理若想不明白,这样的企业注定是难以走远,也不会赢得外部潜在人才的认可。

试问,今后还有哪个求职者敢于这家公司应聘呢?

关键词: 奋斗者 员工


[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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