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日从成都市青羊区政府新闻办获悉,根据《成都市园林绿化条例》等规定,青羊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针对近期桂花巷31棵行道树(其中桂花树20棵,经专家初步认定树龄22-32年,胸径12-30厘米)被砍的行为,责令施工单位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赔偿损失金额并处以罚款共计501120元。
记者了解到,事件发生后,青羊区立即成立了调查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对涉事相关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根据公布的处罚结果,对成都市兴光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副经理、桂花巷有机更新项目组长姜旨薇给予政务撤职处分;对成都市兴光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经理郭从消,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成都市兴光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饶传玖,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成都市兴光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程永忠,少城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巫洪栋,青羊区公园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局副局长刘军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并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也对公司相关人员作出了处罚决定。
据悉,下一步,成都市兴光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将和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一起,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责任编辑:武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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