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至今,房子一直是人们讨论的头等大事。房子是一个人在城市立足的基础,没有房子对我们来说就像无根浮萍一样,到处漂泊。所以在人们的心目中,房子是人生的头等大事。但在目前房价上涨如此之快的情况下,房地产也带有了投资属性。
因此,在家长眼中,房子不仅是自己的居所,也是一种固定资产,将来可以留给子女继承。根据58、安居客研究院最新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城镇居民家庭资产以实物为主,占到了8成,其中74.2%为住房资产,户均为187.8万元。
房地产“教父”孟晓苏也曾表示,在中国,房子是家庭财富的直接体现。房价上涨不仅可以缓解通货膨胀的压力,还可以给大多数人带来财富和尊严,所以房价上涨不一定是一件坏事。无独有偶,北师大教授董藩也直言,房子是家庭积累财富的重要手段。因此,无论是财富保值还是财富增值,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最好的方法就是买房。过去谁买的房多,谁现在财富就多。
因此,这就涉及到了未来的财产继承。特别是在70后和80后,兄弟姐妹普遍众多,有些甚至超过十个。在继承上难免会有利益冲突。尤其是与房子有关的这种大件家产,往往成为矛盾的根源。特别是那些老人在世时未妥善安排好的财产继承事情,因为争夺不动产,很多家人都对簿公堂。此前有新闻报道称,上海的5个子女因为继承纠纷,因为两套房产打起了近10年官司,5个亲兄弟姐妹也从亲人变成了仇人。
事实上,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有关,尤其是在遗嘱方面,可以说是有点不完善。国家也在这方面做了一些改变。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也有明确规定。换句话说,从2021年起,想要继承父母的房子,统统按“新规”处理!子女再争也没用!
1.新规下,新增了两种新的遗嘱方式
我们都知道,之前的遗嘱可以分为三种类型:手写遗嘱、录音遗嘱和公证遗嘱,其中又以公证遗嘱最具法律效应。然而,这些遗嘱有很大的局限性。对于一些老年人,特别是长期卧床不起的老年人来说,这就更不方便了。因此,即使一些老人想要改变一些遗嘱,他们也可能会因为出行的原因而放弃。在这种情况下,遗嘱不能完全遵循立遗嘱人的意愿。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新增了两份遗嘱: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这两种新遗嘱看到名字大家都知道是什么意思了吧,这里笔者就不详细说明了。但这两份新立遗嘱有一个必要的前提,即立遗嘱时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否则将被视为无效遗嘱。
2.继承范围有所扩大
在过去,继承是按照顺序继承的。第一顺序自然是配偶、子女、父母,而第二顺序则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依照以前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应当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人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权只能继承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份额。但是修改后,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由被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也就是说继承的范围进一步扩大了。
3.取消公证遗嘱的优先权,以最后遗嘱为准
我们都知道,遗嘱一直是孩子继承父母财产的重要基础。为了保证遗嘱的真实性和说服力,遗嘱必须经过公证才能生效。在原继承法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是优先的。但新规定删除了“公证遗嘱优先”的规定,增加了打印遗嘱和视频录像遗嘱两种遗嘱认定行为。在确定各种遗嘱的效力时,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不再是公证遗嘱最为有效!
然而,这种情况也有一个缺点,那就是可能与老人的意愿不一致。因此,从2021年起,民法典也对此进行了修改。在多重遗嘱的情况下,以最新立的遗嘱为准。
4.合法继承人平摊财产
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老人都会立遗嘱,因为意外事故会导致没有时间立遗嘱或遗嘱无效。在这个时候,如何分配财产就成了一个大问题。虽然法定继承人可以分得部分财产,但很难界定如何公平分配财产。新规定明确提出合法继承人平摊财产,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家庭纠纷。
5.增设遗嘱信托
父母担心孩子将不能妥善管理财产。例如子女有未成年、智力不健全等等情况,无法管理包括房产和股权在内的大型资产。这个时候,父母可以委托第三方来管理他们名下的财产。第三方可以是专业机构,也可以是值得信赖的个人,在约定的时间后再交由孩子负责。此外,还有一种情况也适用遗嘱信托。例如,如果孩子还没到法定年龄,夫妻中的一方担心“自己离开人世后,另一方婚配时遇人不淑,自己的财产会白白流失”。同样,也可以找第三方来管理自己的财产,然后在指定的时间交给孩子。
可以看出,在新规下,继承的方式越来越灵活,越来越人性化。其是子女继承父母老房子的选择更多了,父母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把财产分给子女。只要是合法合规的继承安排,孩子们就不再需要为房产权和其他大宗财富而争执不休,甚至上法庭了。新规不仅从源头上消除了家庭矛盾激化的问题,而且尽可能地照顾到更多的人的利益。更重要的是,新规体现了人性的温暖——无论房子或汽车多值钱,亲情总是最珍贵的。新规也有意在告诫世人,父母在世,应该多尽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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