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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被冰溜子砸中身亡男子父亲发声 到底谁该担责呢?
2020-12-03 09:56:45   来源:呼延大娘百家号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都说天上掉馅饼,但是这段时间除了掉馅饼,沙发、钞票、空调外机可一个没少的从天上往下掉,这不,近日在吉林长春又发生一起令人心痛的悲剧!一个31岁的男子在上班途中竟被冰溜子砸死!

这件事就发生在11月27日的吉林长春南关区曙光路永发小区。死者的父亲告诉记者,当时儿子正赶着去上班,从一栋居民楼楼下经过时,不慎被楼顶的冰溜子砸倒,后不幸身亡。自己的家在附近的农安县,当得知消息赶过来时已经半夜11点多了,还是打车过来的。

死者的朋友表示,这件事发生后,没有人站出来承担责任,都相互推卸,小区内没有物业,而社区又不愿担责,迟迟不肯给个说法,没有任何解释。

另外,死者家属还称社区当时表示,自己已经贴了安全标示,提醒行人注意楼顶坠落物,但是她告诉记者,这个安全标示只是一张A4纸,“这谁能注意到这个?根本看不到!”

死者出了事,才在居民楼周边围起警戒线,让大家注意安全,这难道就是“孩子没了才来奶了”?现在死者的遗体还停在殡仪馆,不能入土为安,这实在是太可怜了!

那么到底谁该担责呢?网友们都有自己的看法。

“这家属是非要坑上谁吗?天降横祸,谁能给你担责?”

“这真是充分说明了物业的重要性,有了物业省了很多麻烦,也会少一些安全隐患。”

“既然事情已经出了,责任主体又不明确,那就只能走法律程序来定责了!”

不过有相关的律师表示,这场纠纷主要就是主体的划分问题,既然社区已经贴了A4纸作为警示标志,那他就起到了行政管理的作用,而该小区又没有物业,那就要看这个冰溜子是否属于这栋楼的悬挂物,如果属于悬挂物,那责任应由该栋楼居民承担。不知道大家觉得谁应该担责呢?#被冰溜子砸中身亡男子父亲发声#

关键词: 被冰溜子砸中


[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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