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11月25日
是联合国确立的“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
也被称作“国际反家庭暴力日”
家庭暴力受害者
不论性别年龄
只要遇到被家暴的情况
第一时间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究竟哪些行为属于家庭暴力?
遭遇家暴该怎么办?
可以向哪些机构寻求帮助?
小编再次推荐全国妇联推出的动漫微视频:3分钟读懂《反家庭暴力法》,为您解疑答惑。
02
遭遇家暴怎么办?
一、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家暴往往具有突发性,受害人第一时间应做好自我保护。
如将家中利器藏起、不与出现愤怒情绪的加害人正面冲突,随身携带手机、钥匙、身份证等重要物品,给自己规划最短的逃生路线等。
二、向公安机关报案
留下报警记录,做伤情鉴定。
在不方便语音报警的情况下可以选择12110短信报案。
三、向有关单位求助
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单位投诉、反映或求助。
四、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五、保存好遭受家暴的证据
家暴证据需要收集哪些?
身份信息材料
包括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户籍卡、居住信息在内的能够证明公民身份信息的材料。
关系证明材料
包括结婚证、户口簿等材料证实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婚姻关系、亲子关系、亲属关系、同居关系、抚养关系等。
公安机关证明
公安机关的官方证明是证明力最强的种类,务必重视!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时,可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医院证明、病历资料等材料
通过提供因遭受家暴而前往医院就医的诊疗记录,结合确切的事件经过、受害人对于加害过程的描述,能相互印证家庭暴力行为的存在。
证人证言
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亲属、朋友、邻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相关工作人员了解相关家庭暴力情况的,都可以作为证人提供证人证言,证明家庭暴力行为的切实存在。
音、视频资料
包括录像、录音、照片等音、视频资料。
相关组织的证明
妇联、居(村)委会、受害人单位、法援机构、人民调解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的证明。
受害人遭受家暴时,可以向以上组织求助,相关组织接到求助后,应及时处理,协助化解矛盾,提供咨询等援助,相关机构的证明亦可以佐证侵害事实。
03
相关法律条文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请大家一定记牢:
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
制止家暴,人人有责!
如果遭遇家庭暴力,
一定要勇敢说“不”!
积极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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