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
《兰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项规定》的通知
兰教基〔2020〕447号
各区县教育局、兰州高新区社农局,各市属中小学、事业办学校、市管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育教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加强全面育人,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印发《兰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项规定》,请遵照执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宣传执行。各区县、各学校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对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以及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强化培训宣传,做到教师全员知晓,严格执行。
二、纳入评价体系。学校作业管理情况将纳入学校绩效考核范围。各区县、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对教师作业管理情况进行科学评价,将其纳入教师工作量、绩效工资、评优选先、师德师风评价等评价体系中。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区县、各学校要加强对作业管理的指导和检查,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对各地教育工作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
本通知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兰州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12日
兰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项规定
一、优化作业设计。区县、学校要组织作业设计专项培训,分学段、分学科指导教师从学与教的视角思考作业内涵、研制作业内容、规范作业布置、合理作业评价。强化实践性作业和分层弹性作业,严禁布置机械性、重复性、惩罚性、随意性等低效作业。
二、严把作业难度。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方案,科学制定并认真落实教学计划,不随意增减课程难度,不随意加快教学进度,不得布置难度水平超过课标要求的作业。
三、统筹作业布置。学校要制定作业管理实施方案,学校教务部门、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班主任分别统筹协调学校、学科、年级、班级教师科学合理布置作业,审核把关作业内容、形式和总量。
四、控制作业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学生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学校要规范课程设置,明确规定合理充足的学生自习课时间,严禁无故挪用、挤占。
五、落实一科一辅。严格落实教辅资料“一科一辅”规定,作业布置不依赖于辅导资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另行购买教辅材料,不得强制要求或变相强制要求家长打印作业。
六、严格作业批改。教师须亲自批改作业,提倡作业面批面改,以便充分掌握学情,不得只布置不批改,不得应付性批改,不得要求家长代批作业。
七、规范布置途径。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和能力,教师必须面对面给学生布置作业,并要求学生完整记录。原则上不得统一使用QQ、微信、钉钉等方式通过家长布置作业,或强制使用校讯通、作业APP等布置作业。
八、加强考试管理。严控考试次数,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不出偏、怪考题,考试难度适当。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不单一以考试成绩评价学生。
九、减轻教师负担。区县、学校要严格控制各类社会事务“进校园”,统筹控制各种校内活动。不得安排教师参与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种专项工作,切实减轻教师负担,保障教师批改作业时间。
十、突出家校合作。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工作,注重学生在家学习期间良好习惯养成,督促学生主动独立完成家庭作业,并及时将完成情况反馈给教师。家长要注重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不额外给学生增加课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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