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下午,徐州云龙公安分局王杰派出所公布一起非法狩猎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案。案件发生在12月12号,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路边有人在兜售疑似野生保护鸟类,民警立即组织警力前往现场进行查看。
民警当场查扣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猫头鹰3只、红隼1只、黑翅鹰1只,以及国家三有野生保护动物斑鸠20只。经讯问,嫌疑人交待这些野生保护鸟类,都是从安徽灵壁县另两名嫌疑人处收购来的。
民警随后将嫌疑人带回所内审查,并将其售卖的保护动物进行扣押并移交野生动物保护站。
民警通过侦察,很快掌握了两名涉嫌非法狩猎嫌疑人的住处。并于12月18号,前往安徽灵壁对两名非法狩猎的嫌疑人实施抓捕,结果发现嫌疑人李某心正在下网捕鸟,并在他们住处搜查出大量野生保护动物。
徐州市云龙区公安分局王杰派出所民警闫可说:“在此提醒广大市民,非法猎捕国家保护的珍稀濒危保护动物,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希望大家能够珍惜爱护我们的环境,不要非法猎捕野生保护动物。”(康睿博 吴非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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