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有网友反映新疆喀什伽师县有老师,在教室揪学生头发扇耳光。
站在讲台拐角处,在全班同学的注视下被老师殴打。伽师纪检监察发布通报。县教育局和纪检监察部门已介入调查,当地将根据调查结果,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此你怎么看?
“必须严惩”
“这种人咋当老师的”
“每个耳光都打在心上”
值得注意的是,日前,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规则明确,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等。也不得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不得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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