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刑法修正案的通过,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担负刑事责任的最低年龄从14岁,降低到了12岁。这意味着如果犯下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或者其他手段残忍的罪行,哪怕犯罪者只是12岁,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近年来,我国的一些恶性犯罪案件呈现出低龄化的趋势,但是与这个状况不相适应的是,刑法中对于担负刑事责任的最低年龄却一直维持在14岁。这个矛盾引发的争议不断,并且大连曾发生的一起13岁男孩杀死10岁女孩抛尸案,该问题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童被判罚教养
小淇年仅十岁,她的家住在大连,但是她的生命被永远定格在了10岁,而残忍夺走她生命的是一个13岁的男孩。
案发当天,本来出门上兴趣班的小淇在下课后,被大她三岁的蔡某某以帮忙为由,骗至其家中。蔡某某强行脱光了小淇的衣服,要与这个十岁的女孩发生关系。之后,这个小恶魔更是残杀了小淇,并将之抛尸在灌木丛中。
虽然公安机关很快将蔡某某抓获归案,但因为他犯命案的时候没有到达法律规定的担负最低刑责14岁的年龄,因此与他的凶残命案形成鲜明反差,他仅仅被判处收容教养三年。这让小淇的家人彻底寒了心,难道法律真的拿这个杀人凶手没有办法吗?
12岁即可担负刑事责任
事情终于在最近迎来了转机,随着刑法修正案的通过,对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或其他手段特别凶残的犯罪行为,法律规定担负刑事责任的最低年龄降低到了12岁。
这也就是说,曾经在大连残杀女孩小淇的蔡某某,可以依法被追诉其本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他不能再以未满14岁为理由,轻易逃脱自己应得的制裁了。
消息传来,小淇的妈妈泪流满面,她表示自己终于等到这一天了。接下来,小淇家人将会同律师,重新整理材料,希望这条新修正的法律,能重新让杀害女儿的凶手得到公正的审判,只有这样,对于低龄的犯罪者,才会起到震慑作用。
随着这条法律的修订,很多人都表示赞同,不要总以孩子还小为借口,不去纠正其错误的行为。特别是在现在孩子们发育的比较早,一些十几岁的孩子比较成熟的情况下,更要教会孩子做一个善良的人。
熊孩子不再是逃避责任的一个借口,即便他还是家长眼中的孩子,但只要他触犯到了法律的边界,就必须承担责任。希望从大连命案中的蔡某某开始,能让这些没有长大的杀人恶魔得到应有的惩罚。(文丨粪提 审丨易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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