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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真大!重庆一男子将消防车16000元卖掉
2021-01-15 13:52:26   来源:青海生活频道 企鹅号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这首童谣很多人都听过,而随着电子支付的盛行,纸币的使用越来越少,别说在路边捡到钱,就连口袋里可能一张纸币也没有。也许生活中确实少了捡到钱上交的故事,但这也并不意味看到别人扔在一边不用的东西可以随意变卖。

据光明网报道,日前重庆一男子私自偷走了停放在路边的一辆消防车,并把它拆卸了当成废品转卖,最终卖到了16000元,对此网友惊呼,真是活久见,一个真的敢卖,也刚好一个真的敢买,凑一对了。

重庆警方侦破偷消防车案

本次的涉案者王某原来是重庆镇政府的一名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废旧车辆的回收。偶然情况下,听说附近的化工厂有一辆好久都没用过的消防车,于是便留了个心眼,经过多天观察,王某发现这辆车真的没人在使用,很有可能就是一辆报废的车,于是有了把它当成废品卖了的想法。而实际上,王某也真的这么做了。

为了安全起见,王某悄悄地把消防车开走,但他并没有马上就拆解了卖,而是等了好几天,想着若是这几天有人来问起,就说拉错了,要是没有,那也可以安安心心卖了。几天后,王某把消防车以16000卖出,但他万万没想到,他才刚把消防车卖出去,当天他就被警察给逮捕了,甚至他都没来得及花这笔钱。

原来王拆卖消防车的那天,警方也接到了群众的报警电话,称有人私自拖走了一辆消防车,通过多方的监控调查,很快的就将王某给抓获。被抓后的王某对自己偷盗消防车一事供认不讳,目前案件还在审查当中。

30万小车被物业当废品卖

同样的,王某的车放在某小区也是因为长久不开而被卖了,但这次卖车的不是其他人,而是小区的物业。原来,王先生的车消耗的油比较多,想转卖出去又没有找到合适的买家,所以只能这样闲放着,而物业这边也多次告知王某车要挪走,结果却没想到车就这么没了,事发后王某第一时间选择了报警处理,而物业也表示愿意偿还损失。

结语:有些东西不属于自己的就不要去触碰,不经他人同意,私自变卖他人财物是违法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关键词: 消防车


[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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