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生活 >
公众号为谋取有偿删帖利益 主动造谣指认初中生为渣女
2021-03-25 13:46:59   来源:北晚新视觉网百家号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深圳,初一新生小梦被小伙伴们指指点点,避而远之。原来,朋友圈里疯传着一些图文并茂的所谓“证据”,指认小梦是渣女。为了尽快还自己清白,小梦联系了发这篇文章的公众号管理员,并要求其删帖。对方爽快答应,但提出要支付2200元的删帖费。而这并非个案。经查,涉事公司在网络上恶意编造虚假信息,贬损青少年人格,破坏青少年名誉,使青少年在生活学习中受到现实压迫,最终实施“有偿删帖”谋取非法利益。

网友评论

延伸阅读

近年来,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一直都是我国网络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无论是公安机关还是司法机关对网络谣言,特别是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网络谣言从没有手软过。这是一种态度,更是一种依法治网的决心与意志。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而根据2013年两高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现代社会人人都在上网,人人都有网络话语权,但网络从来都不是法外之地,在上网的同时了解一些必要的法律规定,做到知法守法。依法上网也是现代网络生活起码的常识,否则难免自酿苦酒,自食苦果。

当然,每一起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涉法事件都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此次事件告诉我们,言论有自由,但权利有边界,越界的权利不但不受保护,还会受到法律的惩处。慎用权利,认真对待权利才是对权利的尊重,对法律的信仰。



[责任编辑:ruirui]


*本网站有关内容转载自合法授权网站,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
请您联系QQ(992 5835),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联系邮箱: 5855973@qq.com
 

关于我们| 客服中心| 广告服务| 建站服务| 联系我们
 

中国焦点日报网 版权所有 沪ICP备2022005074号-20,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