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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里遭遇“虎爸”全职妈妈提离婚诉讼 两个年幼孩子该何去何从
2021-05-27 08:38:18   来源:金陵晚报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6月1日,修订后的新《未成年人保护法》 将正式生效。新法条文从72条增至132条,秉承时代立法理念,与《民法典》《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新法衔接,并着力回应社会关切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迫切需求。今起,本报推出南京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结合新法规定,展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理念与探索。

一方是全职照料两个孩子的妈妈,一方是脾气暴躁、动辄打骂的“虎爸”,夹在中间的两个孩子只有4岁和7岁,其中一人还被医院确诊为多动症。

婚姻迈入死亡,但生活还要继续。离婚之后,单亲妈妈和孩子何去何从?

婚姻里遭遇“虎爸”,全职妈妈提离婚诉讼

关璇(化名)和杨冬(化名)是一对结婚10余年的夫妻,两人婚后共有两个儿子,大儿子7岁,小儿子4岁。关璇全职在家照顾孩子,但丈夫的种种举动却并不体贴,回家之后冷言冷语,有时还会推搡打骂家人。

大儿子上了小学之后,家庭关系更加恶化。杨冬望子成龙,在孩子学习上不断加压,以“棍棒底下出孝子”的姿态,不停威胁、打骂孩子。但大儿子当时已经被医院诊断患有多动症,父亲的种种举动非但没有帮助到孩子,反而导致孩子对学习、家庭环境都异常恐惧,见到父亲就哭泣,病情不断加重。

见继续生活无望,关璇向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案件审理中,杨冬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问题,他以“孩子成长需要完整家庭”为由拒绝离婚。

承办法官发现,杨冬对于婚姻及子女教育等均存在错误认识,给妻子和孩子带去了痛苦。案件审理中,法院启动“希望树”家事审判机制,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杨冬进行两次长时间的心理疏导与调解。

其间,承办法官指出了杨冬教育理念和方式的问题,与心理咨询师一起对他进行了亲职教育。第二次调解结束时,杨冬认识并承认自己的失职之处,也理解了妻子在照顾孩子过程中的种种付出,表示愿意在财产分割等问题上作出让步。

该案以调解结案,双方均同意离婚,并约定离婚后两个儿子由母亲直接抚养,父亲每月支付5000元抚养费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时止,子女探望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双方婚后购买的两套房屋均赠与两个孩子,关璇、杨冬各负责还清一套房屋的贷款。

法院、妇联、社会组织等全力打造关爱儿童联合体

对单亲妈妈和两个孩子的帮助并未止步。调解结案后,承办法官依然牵挂两个孩子的成长,尤其关注患有多动症的大儿子能否适应成长环境变化。

法院联系家事调查员通过上门、电话回访等方式,动态了解孩子的成长情况,并为孩子建立了成长档案。回访中,家事调查员了解到,关璇希望大儿子能得到更好的康复治疗,并且自己照顾两个孩子有些忙不过来,另外在提及父亲时,大儿子还是存在一丝抵触。

针对这些问题,家事调查员继续通过“希望树”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社会治理联合体平台,将相关情况介绍给区妇联,由区妇联协调提供合适的小托班和针对特殊儿童的托管班,帮助减轻关璇负担,也帮助两个孩子与同龄人多接触,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独立能力。

此外,家事调查员向关璇提供帮扶多动症儿童社会组织信息,帮助链接专业机构,还邀请两个孩子和父亲一起参加法院组织的小组活动,帮助修复父子关系。

如今,关璇找到了一份时间相对自由的工作,生活稳定、心态积极。杨冬每周都会提前联系并探望孩子,耐心辅导孩子功课,有时也会带孩子出去玩。两个孩子会开心地向家事调查员展示自己的绘画作品,表达流畅、情绪开朗。

共同责任,新法增加网络保护和政府保护专章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的共同责任。

该规定丰富了未成年人保护的立体结构,在原有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的基础上,增加了网络保护和政府保护两个专章,从更全方位的保护主体、保护场域角度规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内容。(记者 张源源)



[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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