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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房办卡后退卡要扣违约金 律师:应该无条件退款
2021-06-16 09:48:51   来源:新民晚报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退卡要扣违约金

黄女士告诉记者,她在水产西路680弄6号珀曼健身花16800元办了一张健身卡,使用期为10年。4月办卡时,销售人员告知可7天内无理由退款,而此卡还在预售状态,店家预计于5月10日营业。

付款后,黄女士回去一想:自己以后不一定在这里生活,一下子买10年期的健身卡,是否有点“冲动”?于是,她又来到门店直接提出退卡。销售表示,她可以于4月19日到店办理全额退款,钱款在20个工作日内到账。

4月19日,黄女士到店签了退款协议。4月27日,因为想问问这笔退款的进度,黄女士又找到销售人员。没想到,这次对方却说如果要退款,需扣除总额30%的违约金,共计5040元。

是否适用“冷静期”

记者就此事联系了珀曼健身。一名姜经理告诉记者,这张卡属于铂金卡,在全市门店均可使用,并享受VIP服务。被问及退款细节时,他一口咬定销售人员不会承诺全额退款,一切以签订的合同为准。而这张卡为预售卡,他们也咨询过相关部门,得到的答复是:没有开业时,预售卡并不在“七天冷静期”内。对于黄女士的退款要求,他明确表示,按照公司规定与合同约定,需要扣除30%的违约金,不能全额退款。

记者查询到,今年1月,多部门联合制定的《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版)》正式落地,其中,包含“健身会员卡办卡七天冷静期”条例,针对的就是“健身行业过度营销导致冲动消费,因合同条款限制消费者退卡难”这一常见问题。首批15个率先承诺履行和使用该合同的上海市主要健身品牌中,就包含“珀曼健身”。因此,黄女士表示,有许多与她有相同遭遇的顾客,目前也在寻求退款,既然相关部门制定了“七天冷静期”,就应该让它实实在在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相关说法各不同

记者联系到健身行业协会服务热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消费者与商家签订的是会籍卡合同,将适用于“七天冷静期”;如果是私教课程,将不适用。而黄女士签订的合同名为:会籍卡合同。对此,工作人员表示,会籍卡费用可以退还。

记者又咨询了宝山区体育局,一名吴姓工作人员却给出了不同的说法。他告诉记者,如果健身房还在建造中,此时对外销售预售卡的行为,是不包括在“七天冷静期”内的。具体还要看签订的合同是否为示范文本,要以合同内容为准。他表示,自己也收到过许多对水产西路680弄6号珀曼健身的投诉,不少消费者要求退款。由于签有合同,相关部门只能与该商户协商退款,但商家态度确实强硬;如果消费者想要全额退款,可能需要走司法途径。

随后,记者还联系了宝山区体育局的单用途预付卡协会。工作人员说,他们最近收到数十条关于这家健身房的投诉。因为前期销售的承诺在合同中并没有体现,市场监管局也曾约谈相关负责人,但门店表示以合同为准。他也建议,如果按照现有合同规定退卡,消费者将承担部分损失,有健身需求的可以继续使用该卡,或者走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律师观点

应该无条件退款

上海善法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秦裕斌表示,既然是在预售阶段办理的健身卡,且消费者在健身房正式营业前提出退卡,则健身房理应为客户办理无条件退款。何况,双方还签署过退款协议。现健身房诸多推诿搪塞,于法无据。

“即便合同中约定了相关条款,但考虑到这些合同在签订时,健身房处于一种优势地位,且合同条款均为格式条款,这种完全剥夺一方权利、增加其义务的条款应属无效。”秦裕斌说。他建议,消费者可以搜集证据后,诉诸法律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他建议消费者在办理这些预付费卡时,不妨缩短周期、减少金额,从而给自己多一些保障。(记者 徐驰 王新华 实习生 熊伟康)



[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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