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在某外卖平台下单了一盒牛黄解毒丸,服用后出现了腹痛、头晕等症状。我随即联系了客服,但对方态度很差。当我再去主页上查的时候,发现这家药店连经营资质都没有……”前不久,宁波市民小刘向镇海区检察院检察官反映。
如今,外卖行业发展迅猛,除了常规的饮食外,打开外卖APP,药品也能即点即得。不过,大家在享受买药便利的同时,却容易忽视其中的安全隐患。
“其实,小刘遇到的问题我们一直在关注。”镇海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曹慧卉介绍,今年4月,镇海区检察院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网络零售药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时发现,一些外卖平台上入网服务的经营者进行药品等产品销售时存在违法行为。
检察官通过外卖平台搜索“买药”“送药上门”等关键词,发现了一些可疑商家,然后逐一排查,确定违法主体;同时,采用线上与线下一体化的取证手段,固定了违法证据。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检察官查明,辖区外卖平台上10余户经营者存在公示信息不全之外,还存在未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却销售兽药等问题。
于是,镇海区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区市场监管局和农业农村局对涉案经营者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对网络药品零售行业开展专项行动整顿。
收到检察建议后,镇海区市场监管局和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对涉案经营者逐一开展调查,立案查处,同时专门制定《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我们已对30余家网上零售药店开展重点检查,并要求辖区内全部网上零售药店进行全面自查整改。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网络药品零售行业的规范监管,并制定网络药品零售行业监管制度。”近日,镇海区市场监管局向区检察院作了反馈。(张宇洲通讯员吴旻李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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