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的小赵到了适婚年龄,为了找对象,她选择了某家婚恋网站。在网站报名后,小赵邂逅了自称在银行工作的李先生。因为工作比较忙,李先生称暂时不能和小赵见面,只能通过微信联系。随后二人谈起了“网恋”。
可是这份恋情似乎不太对劲。李先生告诉小赵,他可以利用工作的便利进行投资理财,很快就能翻倍赚钱。一开始,小赵抱着试一试的态度给李先生转了5000元让他帮忙理财,没过多久,小赵就收到了1万元。
慢慢地,小赵越来越相信李先生,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她给李先生转了共计15万元。可还没拿到收益,李先生就从小赵的世界消失了。随后小赵打电话到李先生自称的单位,却被告知根本没有这个人。
小赵找到婚恋网站要求赔偿,却被拒绝。网站工作人员告诉小赵,客户都是实名认证的,网站只有审核义务。
那么,小赵可以要求网站进行赔偿吗?
律师解读
对于小赵遇到的问题,首先需要看网络平台有没有审核用户的真实身份。
网络安全法第24条规定: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络接入、域名注册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因此,审核用户真实身份信息是网络平台的法定义务,如果存在审核不严或未审核信息的情况,网络平台应在其过错范围内对消费者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在网络平台已尽到审核义务的情况下,则需查看网络平台与小赵之间的合同约定。如双方未签订合同,则需根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小赵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分析。
就小赵反映的情况而言,建议小赵尽快报警处理,李先生的行为很可能已涉及刑事犯罪。
在此提醒大家,参与网络相亲的风险是非常高的,请务必签订合同,保管好沟通、交流记录等,尤其是涉及财产问题时的聊天记录,一旦发生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做到有据可依。
同时,在网络相亲过程中不要过多透露自己的财产信息,也不要轻易在对方的劝说下投资或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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