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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病逝将拆迁遗产留给“上门女婿” 养女却突然出现要求分割遗产
2021-08-17 16:12:08   来源:浙江法制报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老人病逝后,将拆迁遗产留给了“上门女婿”。此时,消失多年的养女却突然出现,起诉要求分割拆迁遗产。日前,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这样一起遗产纠纷案。

闵老伯生前未婚未育,有一养女金某。陈某与金某结婚后,做了“上门女婿”,生育女儿闵小甲(化名)。因为感情不和,没多久金某就和陈某离了婚,还离家出走,从此杳无音信。

陈某不忍闵老伯一人孤单生活,带着女儿留了下来。后来,陈某与汤某再婚,生育儿子闵小乙(化名),家里家外均由陈某、汤某夫妇辛劳操持。闵老伯临终前立下遗嘱:“我今年83岁。我逝世后,我的所有房地家产、结余钱物等均由陈某、汤某夫妻二人继承,其他人分文不得继承……”其中,“所有房地家产”指的是位于织里镇的两套各200多平方米的拆迁安置房。

2020年,闵老伯病逝,陈某继承了遗产。可就在这时,20多年未露面的金某出现了,要求分割闵老伯遗产。遭陈某拒绝后,金某诉至法院。

开庭前,陈某向法院提交了闵老伯留下的遗嘱。法院查明,遗嘱上老人只按了手印,没有签字,且遗嘱订立时虽有2名见证人签字,但其中1名并未在场,而是陈某将遗嘱拿去给他签的,因此该遗嘱存在瑕疵,法院不予认定。

法庭上,金某说,“2岁那年我就和养父一起生活,我是他唯一的亲人,也是他唯一的法定继承人。我离家多年只是因为我你缘尽,不代表我对养父情薄。”

陈某反驳道,“你离家后再也没露面,20多年来父亲一直与我朝夕为伴,家里的琐事、父亲的衣食住行都是我照料。我不是贪图父亲留下的遗产,只是你的做法太让人心寒!”

为全面了解情况,法官决定实地走访。

在闵老伯从未离开的村庄,法官向闵老伯的亲属、邻居详细打听三人的情况,又多次走访村委会了解更多细节,结合证人、村委会成员的证言后查明:陈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金某没有。

陈某刚入赘时,双方家里都很穷,但陈某很勤劳,也很负责任。金某离家后,闵老伯的生活起居均由陈某、汤某承担。更令法官动容的是,闵老伯身体一向不好,在金某离家后先后经历了4次大手术,但陈某靠着省吃俭用扛下了高昂的手术费,帮全家渡过一次次难关。而闵老伯也早已将陈某视作自己的亲生儿子。

实地调查后,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由于当事人身份的特殊性,法官邀请村委会成员一起参与调解。法官先对闵老伯遗产的范围进行了固定,因为两套拆迁安置房属于家庭共同财产,法官先把闵老伯的份额进行析产,然后就该部分进行调解。

调解中,法官向双方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并根据当地风俗、社会公序良俗,从法理到情理进行层层剖析:按照法律,金某是唯一的法定继承人,但20多年来陈某是闵老伯家的一份子已经是当地人的共识。法官表示,金某虽有权继承闵老伯的拆迁后房产,但她离家后未对闵老伯尽抚养义务,作为唯一的养女未尽对父母的主要赡养义务,可以少分或不分父母的遗产;陈某虽不是闵老伯的子女,但作为“上门女婿”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为闵老伯养老送终,可适当分得遗产。

最终,在法院与村委的努力下,案子成功调解,金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同意放弃闵老伯的遗产继承,陈某适当给予金某相关补偿款。(见习记者 李琪桉 通讯员 杨妍妍)



[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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