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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宾犬被未戴嘴套秋田犬咬死 两方狗主人赔偿数额双方谈不拢
2021-08-18 09:51:55   来源:厦门晚报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养了11年的爱犬被别家的狗咬死,伤心的主人将对方告上法院。近日,翔安区法院审理了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因自家的狗未戴嘴套,且违反规定在小区饲养攻击力强的狗,被告人承担全部责任。

事件

猝不及防

贵宾犬被秋田犬咬死

今年1月的一个晚上,陈女士牵着贵宾犬“吉米”在小区里散步。这时,他们遇见了蒋某饲养的、由其儿子牵领的秋田犬“蛋黄”。“蛋黄”突然将“吉米”扑倒撕咬,由于事发时“蛋黄”未戴嘴套,导致“吉米”被咬伤。

双方急忙将两只狗隔离开。随后,陈女士准备将“吉米”装入笼子送医,可能是受到了惊吓,“吉米”还咬伤了主人的右手背。后来,“吉米”经医治无效死亡。陈女士也去医院治疗并接种了狂犬病疫苗。

事后,因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陈女士将蒋某起诉至翔安区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饲养犬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23309元。

争议

各执一词 赔偿数额双方谈不拢

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陈女士表示,“吉米”陪伴了她11年,早已有了如同家人般的深厚感情。如今它遭受不测,她不仅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精神上也深受打击。陈女士还说,事发后对方拒不认错,态度恶劣,给她造成了精神上的二次伤害。所以希望法院支持她的诉求。

而蒋某解释,是陈女士的狗先凑过来骚扰他家的“蛋黄”,才会导致被咬伤致死,他只愿意承担医疗费及一半处理费。

判决

除了赔偿 秋田犬主人还被训诫

法院审理认为,蒋某在居民小区违反禁止性规定饲养攻击力强的秋田犬,且明知犬只易攻击却仍疏忽大意,未采取戴嘴套或将犬只装入犬笼等安全措施,最终导致陈女士的贵宾犬死亡,作为饲养人,蒋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陈女士被贵宾犬咬伤一事,法院认为,虽然陈女士并非被秋田犬咬伤,但根据查明的事实,贵宾犬被秋田犬咬伤后,受到惊吓产生恐惧,诱发咬伤欲将其放入笼子的陈女士。因此,秋田犬咬伤贵宾犬是陈女士受伤的直接诱因。蒋某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法院最终判决,由蒋某赔偿陈女士医疗费、饲养犬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9309元。

同时,对于蒋某在居民小区饲养烈性犬的行为,法院予以训诫。

【相关法规】

2007年初,我市出台了《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并发布了《关于厦门经济特区大型犬标准和禁止饲养烈性犬品种的通告》,办法及通告明确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并明确列出了29种禁止饲养、销售、繁殖的危险犬,比如藏獒、斗牛梗、德国牧羊犬、秋田犬等。(记者 戴舒静 通讯员 翔法宣)



[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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