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辽沈帮帮帮以《说好转租不扣押金 怎么变卦了?》为题报道了高女士通过“沈阳合晟寓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晟寓房产)租房的遭遇。4月28日,高女士通过合晟寓房产租用了铁西区一处住房,两个月后,因工作需要离开沈阳,于是与对方商议退房。对方一名刘姓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是高女士找到新租客,则不扣除500元押金,高女士签下了转租协议。
高女士找到新租客后,合晟寓房产并未履行承诺,仍将押金扣除,只能退还1900余元,并表示一切按照高女士签订的转租协议为准。高女士注意到这份转租写有“转租费用(500元)在房屋押金中扣除”的字样,预先有准备的高女士拿出了刘姓工作人员表示不收取这笔500元费用的语音录音,即便如此,合晟寓房产仍表示:一切以转租协议为准,500元钱照扣!
8月10日下午,辽沈晚报记者就此再次致电合晟寓房产客服,客服工作人员与领导沟通后回电,表示已经退款。记者与高女士沟通后得知,合晟寓房产所谓的退款只是将1900余元退还。
高女士认为合晟寓房产的行为有欺诈嫌疑,工作人员哄骗自己签订协议,口头承诺不收取费用,结果按协议扣除费用,使得自己蒙受损失。高女士目前已经准备向铁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提醒刚步入社会的同龄人在租房时要擦亮眼睛,对一些中介服务公司要有辨别能力,避免自身遭受损失。(记者 崔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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