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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交一年物业费、物业就撤离 业主:交给前物业费用不算数怎么办
2021-09-03 08:36:57   来源:辽沈晚报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业主刚刚交了一年的物业费,皇姑区书香人家小区前物业从园区内撤离,新物业表示:交给前物业的费用不算数。

9月1日,读者陆女士通过“辽沈帮帮帮”微信群反映,皇姑区书香人家小区前物业从园区内撤离,新物业进驻后对门禁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今早,我的门卡在门禁系统里已经不识别了,只有交费才能使用,而我刚刚将一年的钱全都交给前物业了,而新物业称,交给前物业的费用不算数,我可咋办啊?”

陆女士给记者拿出了几张近几年的物业费收据,6月2日,她将物业费和电梯费交给顺强物业公司,服务期至2022年6月30日,共计1800余元,“新物业不认这笔账,那我这一千多块钱不就打水漂了吗?”记者发现,该收据为三联据,盖“书香人家物业管理处”专用章。

随后记者前往位于宁山路上的书香人家小区核实情况,更换物业的确引起业主们的热议,物业办公室内,业主们正在排队交纳相关费用。一名男子告诉记者,之前业主群内发过通知,告诉大家不要将物业费交给顺强物业,“顺强物业是非法的,谁敢交啊?但交的就麻烦了,我没交,新物业来了咱就交呗。”

舍利塔街道渭河社区书记称,社区正在对将物业费交给顺强物业的业主进行登记,总数已达179户,相关后续工作正在逐步展开。由于双方合同到期,2020年6月30日,小区业主委员会给顺强物业发告知书,要求物业撤出园区。同时,社区也通知物业停止收取2020年7月1日以后的物业费等费用,已经收取的超过合同期的费用要及时办理退费,“而顺强物业拒绝退出,一审二审全部败诉的情况下,于今年6月份仍在催收物业费,直至7月12日法院贴出强制执行公告后方撤出。针对这些合同期后的收费,都是非法的,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业主委员会准备对其进行起诉,走司法程序,为业主讨回公道。”

新中标的物业为沈阳市海源阁物业,公司段经理告诉记者,接手书香人家后物业做了很多努力,“虽然这部分业主没有把钱交给我们,也是受害者,在没有实质性结果之前,我们不会允许业主回不了家的情况出现。如果走诉讼,他们的费用退到手之后,我们服务期间的这笔费用业主还是要补上的。”

辽沈晚报记者 金国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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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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