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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签完合同过户 厨房水管突然爆裂
2021-09-15 08:46:58   来源:金陵晚报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二手房买卖,签完合同过了户却未交钥匙,卖家搬离后、买家入住前的交接时间段内,厨房的水管突然爆裂淹了家中木地板。这个损失,究竟该谁来承担?近日,玄武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典型案例。

去年5月,买家赵某与房东毛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以385万元的价格购买一套房屋,当天,两人就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这份合同上约定,交房时间为7月30日,交房当天,买家付清尾款5万元。

7月25日,房东毛某搬离了房屋。没想到,第二天楼下住户就发现,天花板上正不停有水往下滴,赶紧向物业反映。物业联系房东毛某一起上门检查,这才发现厨房里有一处隐蔽的水管破裂漏水。当时,二手房的地板及部分家具被淹,部分地板已起拱。

见自己买的二手房变成了这个样子,买家赵某与房东就具体赔偿产生了争议,买家拒绝收房。后来,卖家又将水淹的实木地板用复合地板进行更换修复,不过,买家依然拒绝这样的解决方案。

因双方对逾期交房、损失赔偿产生争议,买家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买家赵某认为,当时自己跟对方并没有就修复方案达成一致,卖家单方面修复木地板存在不少隐患。买家称,修复的工期很短,工人在地面未干燥的时候就进场施工,对门框,衣柜等同样受潮的地方未作任何修复;另外,自己买房时地上铺着的是实木地板,泡水后卖家用复合地板修复,品质降低。后来,自己担心地板发霉,对房屋重新进行了装修,除一间卧室的地板仍为复合地板外,其他房间的复合地板均作了拆除和更换。被告的修复大部分为无效修复,仍应赔偿损失。另外,买家还提出了逾期交房违约金赔偿要求和无法正常入住的租金损失等,共计提出14万元赔偿请求。

被告毛某则认为,为了按时交房,自己提前五天搬家,搬家后第二天水管爆裂,这是意外事件,自己没有任何过错,产权已过户,风险应由买家承担。另外,自己在修复时对地面已作烘干处理,是买家怀疑地板会发霉而将新安装的复合地板拆除,扩大的损失应由买家自行承担。

根据民法典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交付之前由卖家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家承担。但在该案发生的二手房买卖过程中,房子已经完成过户,但钥匙并未交接,是否算“交付”?

二手房的交付往往滞后于产权过户的日期,法院结合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中的认定,认为卖家对所出售的房屋负有瑕疵担保义务,钥匙交付前的风险应由卖家承担。

该案中,在双方就修复方案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卖家单方面修复的做法不妥,导致矛盾复杂化。法院提醒,基于民法典的绿色原则,从物尽其用、节约资源的角度,如果买家愿意利用,可以相应地减少被告赔偿的数额,如果买家有合理的理由,如龙骨未干有发霉的风险而不愿意利用,则卖家的修复费用有不能抵偿原告损失的风险。法院最终判决,卖家共计需要赔偿买家各项损失3万元。

关键词: 过户 合同 签完 厨房


[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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