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生活 >
广州市全域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2022-02-15 15:18:59   来源:大洋网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2月14日,《广州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其中提出,在广州市全域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到2035年,人均生活垃圾日产生量实现负增长。

三大阶段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

根据《方案》广州“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分为三大阶段。

试点建设阶段:到2023年底,“无废城市”建设综合管理制度和监管体系基本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初步构建,建成一批绿色生产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零增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比2020年下降5%,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50%,危险废物基本实现全面规范化管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稳步推进,回收利用率达到42%,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率达到90%,装配式建筑占比达到35%,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25%;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农膜回收率达到9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无废城市”建设宣传工作全面开展,营造浓厚的“无废城市”创建氛围。

深入推进阶段:到2025年,“无废城市”相关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市场体系和技术体系建设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绿色制造体系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实现下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2%,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进一步下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2.8%;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率达到100%,装配式建筑占比达到50%,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28%;农膜回收率达到9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无废文化”培育工作成效显著,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无废城市”建设长效机制助推广州市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建立。

探索碳达峰碳中和路径,补足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缺口

持续推进阶段:2025年之后,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不断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和群众满意程度。到2035年,主要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进一步下降,人均生活垃圾日产生量实现负增长;形成广州市“无废城市”建设模式和典型经验,“无废”理念深入人心。

《方案》中还提出,在“无废城市”建设中探索碳达峰碳中和路径。编制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实施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加快探索钢铁、石化、水泥、火电、热电等重点行业碳减排路径,形成广州工业领域碳中和路径。大力发展太阳能、天然气、氢能等低碳能源。持续推进碳排放交易,鼓励企业参与自愿减排项目。推广零碳排放区首批示范工程项目经验。深化碳普惠制,鼓励申报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探索开展低碳产品认证和碳足迹评价。

补足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缺口。鼓励燃煤发电厂、水泥、建材、钢铁、生活垃圾焚烧等行业企业开展低值工业固体废物的协同利用处置,提升工业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能力。规范污水处理厂深度脱水工艺设施运行,保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减容减量效果,保障污泥干化、焚烧设施正常运行。保持外运至外地的污泥处理处置渠道畅通,合理分配污泥干化焚烧和外运处置量。鼓励污泥能源化利用,推进污泥与垃圾混合掺烧,推动增城仙村生态资源循环处理中心建设,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置自主可控。

A级旅游景区禁售塑料袋、塑料餐具

在绿色生活方面,《方案》提出,在大型超市、大型商场、农贸市场等场所,提倡重提菜篮子、布袋子。禁止A级旅游景区提供、销售一次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推广使用通过绿色产品认证的快递包装产品、免胶包装箱、可降解基材胶带和填充物,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和物流服务企业执行绿色包装、减量包装标准。到2022年底,免胶带纸箱应用比例提高到15%以上;到2023年底,基本实现同城快递环境友好型包装材料全面应用。

探索汽车生产企业通过自主回收、委托回收或联合回收等模式,依法建立报废机动车、车用动力电池及废旧零部件回收网络与管理体系,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鼓励通过线上交易台等方式,拓展回用件与再制造件供需信息发布渠道,完善二手零部件再利用技术规范,探索建立报废汽车拆解、拆解产物再利用及废弃物处置等配套标准体系。到2023年,力争建立1家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标杆试点企业,形成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实施模式。(记者:杜娟)



[责任编辑:ruirui]


*本网站有关内容转载自合法授权网站,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
请您联系QQ(992 5835),本网站将在收到信息核实后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联系邮箱: 5855973@qq.com
 

关于我们| 客服中心| 广告服务| 建站服务| 联系我们
 

中国焦点日报网 版权所有 沪ICP备2022005074号-20,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