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册取得。即发明创造所有权人提交请求书、说明书等相关材料,申请专利;
2、专利转让。即专利权人将其权利转让给受让人的行为;
3、专利实施许可。
4、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2)第二十七条.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3)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二、专利权的取得的手续
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提交的文件
请求书:
请求书是指申请人向专利部门提交的请求授予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以专利权的一种书面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
说明书摘要:
说明书摘要是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进行简要说明的书面文件。
权利要求书: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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