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生活 > 法律 >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还能使用吗?公司设立要满足哪些基本条件呢?
2023-06-26 11:08:48   来源:法律解答网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违反公司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公司违反公司法规定,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法规定公司要满足如下基本条件:

1.法人设立的目的、宗旨、设立方式以及经营范围等符合法律和政策要求以及社会公共利益。

2.法人设立符合法定的程序。

3.法人设立需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4.法人设立需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法人设立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法规定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法律后果如下:

1.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三年之内不得使用。

2.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3.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责任编辑:ruirui]





关于我们| 客服中心| 广告服务| 建站服务| 联系我们
 

中国焦点日报网 版权所有 沪ICP备2022005074号-20,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