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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庭离婚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吗?出庭离婚可以提供哪些证据?
2023-06-27 10:26:41   来源:法制法律网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一、出庭离婚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吗

出庭离婚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二、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怎么判决

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会进行缺席判决,总的来说,要区分下列情况:

1.被告当事人确因下落不明,可以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的规定,公告期满就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有明确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如果是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三、出庭离婚可以提供哪些证据

出庭离婚可以提供下列证据:

1.结婚证、房产证、身份证等

这类证据的搜集可以依靠相应的权力机构来进行,如结婚证可以通过民政部门的婚姻状况证明替代;房产证可以在房管局查询;身份证可以在公安局人口查询中心开具证明。

2.银行存单、股票账户等

在收集和保存该类证据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做好固定工作。尤其是股票账户,由于股市波动导致帐户市值的不稳定增加了证明难度。

3.法定离婚事由的证据

如证明一方犯罪;证明家庭暴力、赌博等恶习;证明重婚;证明分居或同居。

4.过错损害赔偿证据

比如,通话记录、聊天记录等。



[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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