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泌阳法院接待室前,当事人张某满面笑容地带着一面书有“执行公正 心系百姓”的锦旗送到泌阳县法院执行局干警何盟手中。
基本案情
原告张某与被告段某某系朋友关系。2022年1月20日,被告段某某赊购原告张某装修材料板材、衣柜价值34000元,并让原告张某为其送货。被告段某某书写欠条一张,承诺很快给付。然而经原告张某多次催要,被告段某某仍以各种理由不予给付。张某因此向泌阳法院提起诉讼。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泌阳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段某某欠张某货款34000元,自愿于2023年8月15日前给付14000元,下欠剩余20000元货款于2023年9月10日前清偿完毕。
但调解书生效后,段某某一直未主动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张某遂向泌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向泌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段某某进行沟通联系,在张某的自行劝解与申请执行的强大威慑力下,2023年10月11日,被执行人段某支付申请人张某20000元,并与张某签订执行和解协议,承诺于2023年11月10日之前再支付张某余下欠款14000元。
然而,被执行人段某某未遵照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在2023年11月10日前只支付了部分欠款7000元,仍剩余7000元未履行,张某遂申请按照原调解书恢复强制执行。
执行局干警何盟得知后,依法向被执行人段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联系段某某,督促其尽快按通知书要求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然而段某某一直未主动履行,面对这种情况,执行干警在泌阳法院周六集中执行大行动中,驱车赶赴被执行人段某某居住地,来到段某某家中敦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在执行的强大威慑力和执行干警的耐心劝导下,段某某将余下案款一次性履行完毕,该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安坤 何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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