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工作职责
1、安全监理员是项目安全生产日常监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在项目工程监理过程中行使项目安全生产监理的职责。
2、安全监理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范标准,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监理工作。
3、安全监理员有权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审查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安全监理员应做好日常安全巡视检查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5、安全监理员应参加监理安全巡检活动,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6、安全监理员有权检查施工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上岗情况有权制止。
7、安全监理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应及时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8、安全监理员应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整改通知的落实情况。对整改通知回复单内容有权进行核查,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有权要求继续整改,并将核查情况向总监汇报。
监理工程师任职条件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土木、工民建类相关专业;
2、2年以上工程监理工作经验,有监理工程师证或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者优先;
3、熟悉建设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及规定,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以及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
4、有较高的判断决策能力,能及时决断,灵活应变,能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具备良好的协调能力和控制能力;
5、有很好的语言表达、交际沟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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